工程施工現場防火防爆的安全管理要求如下:
1、在編制施工組織設計(或施工方案)時,應有消防安全要求。如施工現場平面布置、暫設工程(臨時建筑)搭建位置、用火用電和易燃易爆物品的安全管理、工地消防設施和消防責任制等都應按消防要求周密考慮和落實。
2、施工現場要明確劃分用火作業區、易燃、可燃材料堆放場、倉庫、易燃廢品集中點和生活區等。各區域之間間距要符合防火規定。
3、工棚或臨時宿舍的搭建及間距要符合防火規定:
臨時宿舍盡可能搭建在離施工現場 20m 以外,并不得搭在高壓架空線下方,應和高壓架空線路保持安全距離;工棚內頂高度一般不低于 2.5m;一切架空電線均須用固定瓷瓶絕緣,電線穿過墻壁時,必須從瓷管硬塑料管內通過;明火作業必須經有關部門批準后,才可動火;倉庫及易燃易爆物堆(存)放等處,應張貼(懸掛)醒目的防火標志;施工現場必須配備有足夠數量的防火、滅火設施和器材。如防火工具消防桶 、消防梯 、鐵鍬 、安全鉤等、砂箱(池) 、消防水池(缸)消防栓和滅火器;要建立安全防火責任制,并劃分防火責任區 。
文章標題:工程施工現場防火防爆的安全管理要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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