加強化工企業的防爆措施:
一、倉儲結構設計方面的防爆措施
在設計筒倉車間時,要考慮粉塵爆炸問題,盡量使筒倉道線遠離辦公區和生活區,距離不小于30m,在小于150m的工作間,工作人員不超過10人,可設二個安全出口,疏散梯道寬不小于1.1m,走廊寬不小于1.4m,疏散門寬不小于0.9m,每個倉頂應設獨立的人孔和空氣置換裝置,不能相互連通,主要產塵車間應設泄爆裝置,人孔不小于800×800mm。
二、從生產工藝流程設備電氣的選型和布設采取的主要防爆措施
原則是工藝設計合理,選型正確,正常維修,遵守操作規程,控制和消除火源,防止磨擦發熱、撞擊打火,消除引火、引爆部位,簡化工藝流程,避免多次提升,采用防爆式斗提機,設備要有可靠的接地,設有自動報警、自動停車等保護裝置,設計制造儲運設備時應考慮可拆卸或便于維修。同時要考慮便于通風除塵和防爆系統正常工作。從生產設備上要選擇符合國家電氣法要求的電器,有防塵防爆性能的設備,降低提升機和其他輸送機的線速度,減少糧食破損,在原糧輸送機上安裝永久性磁鐵,清除糧中的金屬物。
三、減少產、揚塵點,控制環境粉塵濃度
對于儲運生產過程中產塵或揚塵崗位,應減少產塵和揚塵點,控制粉塵擴散,降低周圍空間的粉塵濃度,使粉塵濃度不超過10mg/m,我們控制了粉塵濃度遠于爆炸極限之外,自然也就控制住粉塵爆炸的發生。
四、除塵和產塵設備的防爆措施
對于產塵或除塵系統內,應側重于消除引火點,提高風速,或分級削減粉塵濃度。
在這里應強調的是,有些人常認為有了通風除塵系統,就可以消除粉塵爆炸的危害。這是錯誤的,因通風除塵僅能改變環境粉塵濃度,而把粉塵爆炸的危害性轉移到除塵系統內,所以,除塵系統內卻常是形成粉塵爆炸的危險源,如不在除塵系統內采了有效的防爆技術措施,僅靠通風除塵是難于防止粉塵爆炸。這是國內外粉塵爆炸事故現場證明的一點。因在除塵系統內粉塵濃度基本都在爆炸極限內,又是一個較封閉的空間,各種撞擊、磨擦、靜電、明火、陰燃等引火幾率高。
在這種條件和環境中,改變粉塵濃度是不客觀、也不經濟的,我們只能提高運行風速,負壓工作,采用防爆風機和防爆電機,消除引火點,在系統內采用阻燃和防靜電材料,設有良好的接地,設有泄爆和清掃口,并設有壓力、溫度等險情預報和監控系統,當系統內出現險情時將自動停止主機工作,各防爆抑爆系統自動工作,生產設備啟動前10分鐘啟動除塵系統,生產設備停止工作10分鐘后再停止除塵系統工作
五、清除積塵防止爆炸
防止產塵車間其它部位發生粉塵爆炸主要應加強車間的清掃,消除設備和環境積塵。清除方式最好采取負壓吸附式清掃法,這可避免粉塵“搬家”,或有死角清掃不到。不宜用噴淋等濕法清掃,因可燃粉塵在一定溫度下,易產生可燃氣體,揮發在空間。
對積塵的危害不能低估,因它是爆炸最重要最危險的塵源,對于粉塵爆炸積塵狀態比懸浮更危險,其爆炸壓力上升速度最大,造成的破壞力也最大。所以有效消除積塵是防止粉塵爆炸的主要措施之一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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