鍋爐房的火災危險性分類和耐火等級應符合下列要求:
1、鍋爐間應屬于丁類生產廠房,單臺蒸汽鍋爐額定蒸發量大于4t/h或單臺熱水鍋爐額定熱功率大于2.8MW時,鍋爐間建筑不應低于二級耐火等級;單臺蒸汽鍋爐額定蒸發量小于等于4t/h或單臺熱水鍋爐額定熱功率小于等于2.8MW時,鍋爐間建筑不應低于三級耐火等級。設在其他建筑物內的鍋爐房,鍋爐間的耐火等級,均不應低于二級耐火等級;
2、重油油箱間、油泵間和油加熱器及輕柴油的油箱間和油泵間應屬于丙類生產廠房,其建筑均不應低于二級耐火等級,上述房間布置在鍋爐房輔助間內時,應設置防火墻與其他房間隔開;
3、燃氣調壓間應屬于甲類生產廠房,其建筑面積不應低于二級耐火等級,與鍋爐房貼鄰的調壓間應設置防火墻與鍋爐房隔開,其門窗應向外開啟并不應直接通向鍋爐房,地面應采用不產生火花地坪。
文章關鍵字: 鍋爐房的火災危險性分類和耐火等級應符合哪些要求?